江蘇省對醫鬧動真格的了!
12月11日,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就《江蘇省醫療糾紛處理條例(草案)》(簡稱“草案”)公開征求公眾意見,其中明確規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包括在醫療機構內拉橫幅、設靈堂、焚燒冥幣、擺花圈等10類行為,違者將受罰。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我們一起看看哪10類行為被嚴令禁止:
第1類
在醫療機構內拉橫幅、設靈堂、焚燒冥幣、擺花圈、散發傳單、張貼大小字報、圍堵就醫通道等;
第2類
聚眾沖擊或者占據醫療機構的辦公、診療場所;
第3類
搶奪、損毀病歷資料、醫療器械和其他醫療、辦公設施、設備;
第4類
以不準離開工作場所、跟隨等方式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;
第5類
侮辱、威脅、恐嚇、毆打、挾持醫務人員或者行政管理人員;
第6類
非法攜帶槍支、彈藥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險物品和管制器具進入醫療機構;
第7類
將尸體停放在太平間以外的公共場所,或者阻擾將尸體移放太平間、殯儀館;
第8類
以霸占病床或將患者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遺棄在醫療場所等方式擾亂正常醫療、辦公秩序;
第9類
故意擴大事態,教唆他人實施針對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,或者以受他人委托處理醫療糾紛為名實施敲詐勒索、尋釁滋事等行為;
第10類
擾亂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。
看到最后這張圖,感慨萬千,“請黨和政府大力管管醫鬧,醫護人員已經無法工作!”這句話道出了多少醫護人員的心聲……
接下來,希望各地嚴厲打擊醫鬧,一定依法辦事。